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20层会议室。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健先生、吴伟先生、王宏先生将做2024年度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提案3-10、提案12-1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提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9需逐项表决。以上提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公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现场登记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20层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若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以上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