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阅报告……………………………………………………………第1页二、财务报表…………………………………………………………第2—7页(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第2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8—23页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24页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25页六、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26页七、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27—28页审 阅 报 告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三协电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三协电机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常州市三协电机电器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7日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戚墅堰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4F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3,109,300.00元,股份总数53,109,3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3,109,16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除本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外,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含列报于 其他非流动 资产的合同 资产)期末 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注1]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灵犀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为雷赛智能,下同
仅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15-60号报告之目的而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田业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